法律分析: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如果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是不能够擅自使用质押财产的。否则,如果其使用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如果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是不能够擅自使用质押财产的。否则,如果其使用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