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关于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结果的公示》,经县(市)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等程序,拟将15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对40个市级单位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 网站截图 其中,巢湖市、芜湖市湾沚区、和县、铜陵市义安区、怀宁县、黄山市徽州区、金寨县、青阳县、广德县入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名单。合肥市、六安市、宣城市入围“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名单。 ” 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831号)要求,我部联合有关部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工作。 经县(市)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交叉复核等程序,拟将河北省迁西县等153个县级单位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对河北省沧州市等40个市级单位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反映。联系电话:010-65292761,传真:010-65292854,电子邮箱:ncc@mot.gov.cn。 附件:1.“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公示名单 2.“四好农村路”市域示范创建突出单位公示名单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 源:安徽日报 编 辑:张 弛 二 审:程继强 终 审:俞 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