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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乐清这类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

时间:2024-02-14 08:05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今年以来,国内油价已10次上调,为有效应对燃油价格上涨对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维护巡游出租车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乐清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巡游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允许营运的巡游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为1元/车·次。

根据《通知》规定,乐清市巡游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执行范围为乐清市内营运的燃油客运巡游出租车,加收方式采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由驾驶员向乘客另行收取。《通知》要求,营运的巡游出租车辆必须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行业主管部门印制的交费提示标签,做到明码标价,并于乘车前向乘客告知清楚;否则,乘客有权拒绝交纳。同时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应到我市税务部门申领专用的燃油附加费票据,方便有需要的乘客取用。

据悉,执行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6月20日)起开始实施,原起步价及里程价不予调整,仍按计价器实际计价收取。今后,随着燃油价格的涨跌,达到规定区间后再行调整燃油附加费。

▌本文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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