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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0万元/年·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质效就奖励

时间:2024-01-19 13:55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日前,山西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针对影响重点断面水质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如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行水平且重点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在现行奖励金额基础上按照市级500万元/年·个、县级200万元/年·个、镇级100万元/年·个予以额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