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针对影响重点断面水质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如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行水平且重点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在现行奖励金额基础上按照市级500万元/年·个、县级200万元/年·个、镇级100万元/年·个予以额外奖励。 |
日前,山西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激励办法(试行)》。针对影响重点断面水质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如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行水平且重点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在现行奖励金额基础上按照市级500万元/年·个、县级200万元/年·个、镇级100万元/年·个予以额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