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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调整镇街“气质”考核办法 资金奖惩频次由季改月

时间:2024-04-27 11:41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为进一步强化镇街属地责任,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近日修订印发《济南市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办法》。

新办法主要从丰富完善评价指标、合理优化排名方式、明确资金奖惩导向、科学调整约谈情形4个方面进行修订,将评分指标由可吸入颗粒物(PM10)单项指标扩展为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3项指标,更加全面地评价镇街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此外,将资金奖惩频次由每季度进行奖惩调整为每月进行奖惩,并在加密奖惩频次的基础上,加大资金奖惩范围和额度,由“奖励综合排名前10名的街镇、惩罚综合排名后10名的街镇”调整为“奖励改善前20名的街镇、惩罚现状后20名的街镇”。

4月份,济南市镇(街道)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同比改善13.5%;细颗粒物同比改善9.8%;二氧化硫同比改善15.4%。根据新排名办法,济南市分别公布了4月份全市现状排名前20名、后20名,改善排名前20名、后20名的镇(街道),以及奖惩资金情况——资金奖惩相抵后,平阴县、历城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济阳区分别扣缴资金40万、35万、30万、20万、5万(元);莱芜区、长清区、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章丘区、商河县、槐荫区分别奖励资金55万、20万、10万、10万、10万、10万、10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