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昆明公积金中心通知,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将进行上调。 具体调整为:一类区19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区为175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 2022年,昆明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1670元,二类区1500元。 对比来看,一类区上调了230元,二类区上调了250元。 图源:昆明公积金中心 以下为通知原文: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9号)文件规定,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为1,9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75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往期爆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