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比较法最初是评分法的一个分支。1926 年由高速交通股份公司的 E.J. 本奇和他的助手们最先提出, 他们是在试图完善评分法时创立了因素比较法的最初形式。因此,因素比较法仍然体现了评分法的一些原则, 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因素的配分形式和工作等级转换成工资结构的方法不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方法是一种混合方法,兼有排列法和评分法的特征。 |
因素比较法最初是评分法的一个分支。1926 年由高速交通股份公司的 E.J. 本奇和他的助手们最先提出, 他们是在试图完善评分法时创立了因素比较法的最初形式。因此,因素比较法仍然体现了评分法的一些原则, 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因素的配分形式和工作等级转换成工资结构的方法不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方法是一种混合方法,兼有排列法和评分法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