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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分情况而定

时间:2024-04-13 14:26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市人社局说,大家都知道在入职时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实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存在别人为他代签的状况发生。那么,别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详见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签订的一些法规

■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代签合同这个问题上,需要分情况而定:

情况一:若代签劳动合同事先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且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无异议,那可以认为该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情况二:若劳动者没有授权他人代签,但代签后劳动者对合同内容没有提出异议,那代签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情况三:若劳动者不同意别人代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提出异议,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资料:市人社局、上海发布

编辑: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