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娄下》8.4 原 文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 译 文 孟子说:“无罪而杀害士人,大夫就会离去;无罪而杀戮百姓,士人就会迁走。” 本文解读 本章论进退出处之道。君主若残杀无辜,臣子就应马上离去,以避免可能的危险。 《离娄下》8.5 原 文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译 文 孟子说:“国君仁,便没有人不仁;国君义,便没有人不义。” 本文解读 本章申述“上行下效”,内容又见《离娄上》7.20。朱熹《集注》引张氏曰:“此章重出,然上篇主言人臣当以正君为急,此章直戒人君,义亦小异耳。” 《离娄下》8.6 原 文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译 文 孟子说:“不符合礼的礼,不符合义的义,德性完备的人是不会遵行的。” 本文解读 本章论“非礼之礼”。“非礼之礼”是指虽具有礼的形式,却不符合礼的精神的礼,“非义之义”也是这个意思。德性完备的人注重的是礼的精神实质,而不是表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