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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赋》里李斯见吕不韦,为何怀抱小羔羊?

时间:2024-03-29 16:39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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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礼尚往来”这个词都挺熟,但怎么送礼还真是一门大学问。正巧《大秦赋》里就还原了经典一幕:李斯去拜见吕不韦,怀里就揣了只羊羔,这是依照什么古礼?

(一)不以挚,不敢见?

古人十分重视礼仪,因为礼仪就是秩序,是保证社会齿轮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而礼的本质,说白了就是“自卑而尊人”,即把自己姿态放低,把别人捧得高高。人与人相处,第一印象很重要,如何送礼、送什么礼,就成为人与人打交道的第一步。

实际上,在宾客一方得到主人的允许之后,是绝不能两手空空前往的,必须得带上精心准备的礼物才行,这个礼物在古代叫做“挚”,所以,才有《周礼·士相见礼》中所说的“不以挚,不敢见”的说法,显然已经成为了人际交往必须遵守的规则。

先秦贵族基本分为士、大夫、卿、诸侯乃至于国君这几个层级,在《周礼·春官·大宗伯》里提到了一句话:“以禽做六挚,以等诸臣”,即用动物作为见面礼,来区别对待不同等级的臣子,这和明清时期文武官员用胸前补子上的“禽兽”来区分是如出一辙的。

那么,这“六挚”都是分别用哪六种动物?

“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燕,士执雉,庶人执骛,工商执鸡”

简单理解就是,“士”这一阶层之下,平民的话要拿一只骛(野鸭子),至于地位更低的工商行从业者,初次见面拎着一只鸡去就行了。可见,贵族之下的平民乃至更低等级的人,见面送礼相当粗鄙与质朴,也就是常见的鸡和鸭,没什么多余内涵。

但到了读书人也就是“士”这一阶层,就得执雉(野鸡)当见面礼了。现代人觉得野鸡不好听,但是古人眼中的“雉”却完全不同。当时的士人以雉为礼物,是取雉不受引诱、不惧威慑、宁死不屈的特征,从而隐喻自己的节操。

《白虎通》:“士以雉为挚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危,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节私义,不当转移也。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小细节,士人相见拿雉(野鸡)当礼物,由于野鸡没法生养,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死雉,而如果恰巧是在炎热的夏天怎么办呢?死雉容易发臭,于是人们便想了个好办法,直接将其做成风干鸡,然后再拿去送礼。

说完“士”,我们再看比他高一等级的“大夫”,一般多是送雁,这其中也蕴含深意。古人认为,雁以北方为居,因天气变化而南北迁徙,来往极有规律,飞翔时也排列有序。而大夫作为天子之臣,也要像大雁追随头雁那样追随君王,忠心无背。

好了,终于到了我们熟悉的情节“卿执羔”了,《大秦赋》中的李斯去求见相邦吕不韦的时候,他的手里就抱了一只羔羊,这又有什么讲究,羔羊寓意着什么呢?

(二)、卿执羔、仁义礼

不得不说《大秦赋》在这一幕的还原还是很用心的,按照周礼的礼仪,九卿是分为上卿、中卿和下卿,而上卿就相当于当时的丞相,因此当李斯去见当时吕不韦这位秦国相邦,怀抱一只小羊羔是完全符合给上卿送礼的规格的。

但是,也不是说他这个行为完全没有问题,还是有一些小瑕疵的。瑕疵恰恰就出现在这个怀中抱得小羊羔身上。他不仅没给小羊羔精心打扮,而且抱羊的方式也大有问题。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按照《周礼》的记载,这个羊羔你得给它穿上衣服,四个脚还得用绳索拴起来,从腹下交出其背上,在胸前结上绳子,而捧羊的时候,还得两只手各执羊羔的前后腿,就像捧小鹿那样才行。最关键的点在于,这个小羊羔的头,一定得是朝向左边的。

但是呢,我们从剧中看李斯送吕不韦小羊羔,基本上只是还原了“执羔”的表面功夫,很多小细节还是有所欠缺,最后提一下,为什么要送羊羔?其实在古人眼中,羊羔是“仁义礼”的绝佳化身。

《春秋繁露》所言: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

所以给九卿送羔羊,其实就是在夸这个人品德高尚,犹如羔羊。而且我们熟悉的《诗经》中就有专门的一首《羔羊》,赞颂的就是一位品行高洁、德位相配的官员。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羔羊之革,素丝五緎。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由此可见,自古送礼的要点有二:

一个在于投其所好,另一个就在于戴高帽子。

至于李斯送给吕不韦的小羊羔后来怎么样了,是被涮了火锅?还是养在了羊圈?大家可以自行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