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普宁26辆普通货运车辆逾期超过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被注销《道路运输证》。 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查,截至2023年2月1日,我辖区有粤VR3650等26辆普通货运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具体车辆信息见附件),已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版)第四十六条规定。为此,我局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今后不得从事营运性道路运输活动,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清单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日 车辆清单如下 来源: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综合整理:下架山青年网-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