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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堤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 | 附房屋征收范围

时间:2024-03-05 19:22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堤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确定东风路以南,新建路以北

岔河西大道以西,湖滨路以东

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为房屋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红线图

《公告》明确,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来源|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