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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女婿有代位继承权吗?

时间:2024-03-03 22:21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儿媳没有代位继承权,儿媳不在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内。代位继承的范围非常有限,仅限于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并不包含姻亲等其他亲属,而儿媳与自己和被代位继承人均没有血亲关系,更不属于直系亲属,自然无法代位继承。但是,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并且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