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我的网站3 >

巴安水务再收年报问询函:被要求核实是否存在收入跨期、虚增收入

时间:2024-03-03 16:52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巴安水务再收年报问询函:被要求核实是否存在收入跨期、虚增收入、少计成本等情形

6月15日,深交所再对巴安水务下发年报问询函,对公司工程确认收入、资金状况等问题继续追问。

深交所指出,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审价报告出具时间较项目进度时间滞后较多,如贵州项目确认收入主要发生在2014年至2017年,而初审审价报告在2021年12月才出具。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其他项目确认收入的主要时间、审价报告出具的具体时间,说明审价报告大幅晚于收入确认时间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公司主观原因致使审价滞后,导致未及时调整收入成本的情形。还公司补充说明近3年工程项目调整收入、成本的具体情况,并报备前述相关合同收入、成本确认及调整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总包和分包合同、工程量验收单、审价结果等,核实是否存在收入跨期、虚增收入、少计成本等情形。

另外,据悉,贵州项目、山东公园项目收入审价减少金额为15,432.18万元、6,933.67万元,审减率分别为28.8%、80.34%,审减原因主要是中间工程量前期已经业主、监理和公司签字确认,公司按照工程量确认单进行收入确认,但因业主对项目工期拖延、竣工验收时间过长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不一致,导致第三方审价机构不认可公司、监理确认的部分中间工程量而调减收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调整前收入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和监理与业主方和第三方审价机构就工程量确认存在争议或不一致的具体情形,业主方前期认可确认相关工程量后又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以前年度会计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