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消息,省发改委开始就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征求意见建议。 为发挥分时电价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省发改委起草《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我省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季节性负荷变化等情况,将现行峰谷时段优化调整为—— 高峰时段08:00-11:00、17:00-23:00 低谷时段00:00-07:00、11:00-13:00 平时段07:00-08:00、13:00-17:00、23:00-24:00 同时,将我省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 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 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省发改委《关于居民用电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欢迎各界人士在2021年12月7日前,登录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shan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就《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fgwspjgc@163.com。 -end-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 看歘莽陵川人 听陵川人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