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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专项监督为乡村振兴“赋能加力”

时间:2024-02-18 15:45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长宁县专项监督为乡村振兴“赋能加力”

本报讯(李佩)“作为一名村组干部,我纪法意识淡薄,感谢组织的挽救……”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宜宾市长宁县纪检监察干部,龙头镇两江峙村5组组长秦某某低下了头。

秦某某案要从长宁县开展的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说起。2022年,长宁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对龙头镇开展监督检查时,该镇两江峙村5组村民范朝珍反映其安全饮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然而,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督查组发现该户新建机井项目早已纳入《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补短项目实施方案》中,相应的资金也已拨付。

“明明没有实施的项目,为什么资金却已到位?”带着这个疑问,督查组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查明,是该项目具体经办人员秦某某为了自己出行方便,私自将范朝珍户的新建机井项目补助款“移花接木”,用于硬化加宽自家受益的入户公路。最终,秦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为护航乡村振兴,长宁县纪委监委印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建立6个专项督查组,紧盯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等5个方面20余项监督重点,逐一制定“督战清单”,对单对标、靶向发力,以精准有效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同时,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民政、发改、审计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推进各类监督主体“协同式”监督,构建起多方协调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长宁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40余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04个。

【来源:宜宾市乡村振兴局_区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