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的提请,于2021年1月28日决定任命: 宋文娟(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晓东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蒋万云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批准: 鲍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勍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文娟(女)辞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蒋万云辞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晓东辞去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钦杰辞去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鲍峰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勍、贾富彬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开战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庄茜(女)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