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灭门案,辽宁丹东惨杀案,有解吗?根本无解,必然发生,谁都阻止不了。本质上,被害方都缘起村支书,一方是普通老百姓,一方是权势滔天的村主任。你让老实巴交的农民去告村主任,可能吗?他连镇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连镇子的门都进不去,他真的状告无门。 那么,在农村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快处类似纠纷,可行吗?答案是,不可行。自古官官相护,不管你设立什么机构,这个机构都是跟村委会,跟村主任,穿一条裤子,老实巴交的农民,攀不上。这就跟古代的钦差大臣一样,地方官员那个巴结劲,哪还有老百姓什么事。 从法理上说,一位老师,一位老农民,制造惨案,做的不对;但是从情理上说,他们做得对,他们投诉无门,状告无门,旷日持久的扯皮推诿,谁能受得了? 以后还会继续发生类似惨案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当今社会,有权,就意味着有钱,有钱就能摆平一切。什么时候,有权不再有钱,官民真正平等,那么这个社会,才会真正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