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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

时间:2024-02-02 10:30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有效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3月1日,《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共十一章八十四条,包括总则、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坚持依法立法、开门立法,突出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公众诉求,健全长效机制,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条例》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体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的全过程管理理念。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近年来,云南省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云南省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利用处置率低,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治理基础设施不完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时有发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据介绍,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围绕宣传学习、有效实施、强化执法、完善配套4个方面,贯彻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构建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