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起,我市气象条件改善,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3年1月14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预警解除后,将不再对燃油货车(含皮卡等小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
信息来源:秩序科
本期编辑:姜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