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先就缓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告如下: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公告同时公布对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监督电话:12315;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安徽市场监管 编辑:李志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