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近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该院文明实践志愿者到礼湖广场开展《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身穿红马甲,为过往群众逐一解读《条例》内容,积极发放《条例》宣传册和“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倡议书,动员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大家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手,养文明习惯、行文明礼仪、树文明形象。 (《安阳日报》胡燕红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