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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滴滴司机”,被罚10000元!

时间:2024-01-22 18:30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近据汕头濠江城管部门消息:2022年07月01日10时20分,执法人员在濠江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北门对粤DD56667小型轿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肖某某正将3名女乘客行李放进车辆后备箱,3名女乘客均称与驾驶员不相识,是通过“滴滴”平台打车,要往市区的苏宁广场东北侧,乘客平台订单显示该趟费用为47.63元,驾驶员肖某某承认是通过“滴滴”平台接单,其订单显示该趟费用一口价34.8元,已收取起步价8.28元

粤DD56667小型轿车是肖某某本人所有,肖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粤DD56667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当事人肖某某驾驶粤DD56667小型轿车有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相关部门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司机处以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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