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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官司,什么叫赢和输?可以重新理解

时间:2024-01-17 07:58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作为原告,涉及数额类的诉讼请求,你的诉讼请求全部被支持的可能性,是很低的。比如你有两个个数额类诉讼请求,分别对应数额100、200,那么最后能支持80、150,这对你就已经很好了。而作为被告,对涉及数额类的诉讼请求,最后全部驳回,这个概率也是很低的。所以,大获全胜或全身而退,现实中的可能性很低,如果是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可能还有机会,要是给付之诉,真的难上加难。这种理想状态,尽力争取,但原告能争取到75到90,就是对原告的大胜利;被告能承担最多10到15的责任,对被告也是一种大胜利。那诉讼以裁判结案能不能双方都双赢?这种可能性更低,因为诉讼就是利益争夺战,不可能双赢的,双方都巴不得对方全部败下。如果在诉讼中达成调解(调解则双方都要各退一步),以调解结案,则双方还有可能双赢,毕竟调解属于稳中追求最优性价比(诉讼时间、心里不确定和压力、诉讼精力等也是成本)。(如果你有法律问题,特别是疑难杂症、冤假错案,请评论或私信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