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按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县(区)和各牵头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实地验收、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推荐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2至3月29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哈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2-2203135 传真:0902-2260931 通信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迎宾路市委2号院市委统战部民族二科 邮政编码:839000 哈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拟推荐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共14个) 1.伊州区 2.伊州区西河街道 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区县巴里坤镇 4.伊吾县下马崖乡 5.哈密市纪委监委 6.伊州区东河街道阿牙社区 7.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心社区 8.哈密市第四中学 9.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区县巴里坤镇第一幼儿园 10.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 11.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2.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区县文化大观园 13.哈密市检验检测中心 14.江苏商会
来源|哈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编辑|谭云 责编|张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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