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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汉阴:第782期】汉阴县创建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实地考察标准

时间:2024-01-16 02:26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1.利用大屏幕、宣传栏等,在显著位置,常态长效地宣传展示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厚德陕西”建设宣传和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2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场所工作性质相统一;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固定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3.设有宣传本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模范先进事迹的专题展览。

4.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卫生干净整洁。行道树、绿化带、草坪美观整洁。(草坪踩出小路视为破坏草坪)

5.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四种),垃圾桶内外干净,及时更换,有固定的分类标识,收集、清运及时;垃圾屋要封闭,垃圾箱要盖盖,无垃圾外露。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6.小区内合理规划停车位,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设有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地,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7.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无小广告、无污渍,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楼道不能堆放杂物,窗外不能晾晒衣物)

8.居民文明有礼。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不文明养宠、光膀脱鞋、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现象。

9.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电线、路灯、窨井盖、招牌等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10.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1.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停车视为堵塞消防通道)

12.无狂犬和流浪犬四处游走或侵扰行人现象;饲养人员有链绳牵引宠物,及时清理宠物粪便,不在公共场所排泄粪便现象。

1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升省级文明城市知晓率、支持率100%。

编 辑:沈杰

编 审:余涛 文婷 终审:方亮 监制:吴学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