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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条款与个人合同冲突怎么适用?

时间:2024-01-14 16:19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集体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经依法订立,对签订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两者的相关条款产生冲突时,哪一份合同效力优先?

网友咨询:

集体劳动合同条款与个人合同冲突怎么适用?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龙依雯律师解答: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中的规定来说,集体合同中,关于员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劳动条件等标准是不可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和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标准也不可以低于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集体合同是最低标准的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能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龙依雯律师解析: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第一,合同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即用人单位和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单个劳动者。

第二,合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企业全体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包括职工集体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其内容对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效。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劳动条件低于集体合同的一律无效,以集体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龙依雯律师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科技大学法学学士;曾在多家大规模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工作,具有综合的实务视野和优秀的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