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我的网站2 >

质权人擅自把相机出质给别人,相机毁损,谁来担责?

时间:2024-01-14 11:42 来源:网络整理 转载:我的网站

法律分析: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而将质押财产转质给第三人的,一旦造成质押财产的毁损、灭失,那么质权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