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露露等19人拟认定工伤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十二师人社局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刘露露等19人等拟认定工伤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告和受理反映时间 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公告期限7天) 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二、受理部门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二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受理电话: 0991-3721016 0991-3723411 三、具体情况 认定或视同工伤人员(19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来 源丨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 辑丨雒千慧 责任编辑丨郭丽丽 |